| 云南元谋县一林业站原站长违法发放采伐证被判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2:18 云南日报 |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昆明6月13日电(记者屈明光)没有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权力的云南省元谋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林业站原站长陆文海,越权发证。元谋县人民法院近日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陆文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陆文海原是元谋县凉山乡人民政府林业站站长。2003年3月21日元谋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对陆文海立案侦查,同年4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被批准逮捕。 经查明,2003年1月15日,陆文海在收到该乡冷水箐村委会村民肖玉华(另案处理)的“房屋建盖需要木材砍伐申请书”后,就叫其交出30元的育林基金费,在明知自己无权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又未经元谋县林业局授权的情况下,陆文海违反森林法规定、超越职权开出“建房采伐许可证明”,同意肖玉华的砍伐申请,致使肖玉华拿到许可证明后于2003年1月18日在自家房后的山上滥伐森林,造成集体所有的林木被滥伐273棵,折合木材44.298立方米的严重后果。 | |||||||||
















